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今年以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从源头做起,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对案件“把脉会诊”,吸取“集体智慧”,助推案件提质增效。
规范联席会会议流程。为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的把关作用,县检察院对提交联席会议的流程进行明确,承办检察官提前2日提请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检察官联席会,部门负责人召集并确定参会人员,确定会议时间后通知承办人做好案件汇报工作,同时提请议题发给参会人员让他们提前“预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会议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议按时有效召开,会上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送达各参会检察官签字后附件保存。
独立办案吸纳“集体智慧”。各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汇报,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证据收集及处理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各个参会检察官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案件证据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讨论,并对不同意见进行分析研判,最后提出自己的办理意见,通过检察官联席会不仅大大拓展承办检察官的办案视野,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多元的思路和方法。在确保检察官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提高监督办案质效。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把检察官联席会与业务分析会相结合,在研讨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案件质效,将每一个案件可能延伸的监督事项、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做实常态化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升案件提质增效。
提升队伍专业素质。检察官助理作为检察官的后备军,在检察官联席会上检察官助理也参与到案件讨论中,不仅增强了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功底,还拓宽案件办理思路,也是县检察院对新人传帮带的实战练兵,不断促进检察官助理的成长,提升了检察队伍专业素质。
下一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检察官联席会议这一重要平台,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智慧参谋与监督把关的双重作用,为检察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决策参考。让独立办案吸纳集体智慧,推动司法办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