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我县部分乡镇区域内频繁监测到狼、狐狸、猞猁等野生动物活动迹象,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县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木乃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就加强野生动物风险防范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增强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一)主动规避风险区域。
请广大群众避免进入偏僻山地、林缘、灌木丛、沟渠等野生动物易于出没的区域。日常生产生活应优先选择人员相对集中、视线良好的地段,尽量避免在清晨、黄昏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夜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并携带必要的防护工具。
(二)科学应对突发情况。
如在户外或居住地附近偶遇狼、狐狸、猞猁等野生动物,或发现其踪迹,请务必保持冷静,严禁围观、拍照、挑衅、投喂或大声恫吓,以免激怒动物。应面向动物,缓慢后退,尽快撤离至就近农户家中、封闭房屋等安全区域,切勿奔跑或尖叫。撤离后,请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具体位置及动物活动情况,等待专业人员到场处置。
(三)文明游玩,严禁投喂挑逗。
在户外活动或游玩时,严禁向野生动物投食或挑逗,避免因人为干预改变动物习性,增加人兽冲突风险。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监督。
(四)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广大群众如发现野生动物活动痕迹、异常情况,或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立即拨打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值班电话,切勿擅自接触或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紧急联系电话:18997790702(24小时值守)
二、加强牲畜管理,减少财产损失
(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广大养殖户应及时检查并加固牲畜圈舍、围栏等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防护网、监控设备、警示装置等,提升防范能力。放牧时应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时段和危险区域,严禁牲畜散养和夜间无人看管,切实降低野生动物袭击风险。
(二)规范事件报告程序。
如发生野生动物袭击牲畜、损毁财物或威胁人身安全等情况,请当事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政府或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如实报告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及具体位置,严禁瞒报、迟报、漏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和核实情况。
三、落实各方责任,构建联防机制
(一)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乡镇、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的巡查和监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要求,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防范工作,主动提供相关线索,相互提醒告知,共同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合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四、明确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付权益
我县已为辖区群众全额投保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基础保费由县财政承担,个人再进行补充缴纳。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因野生动物侵袭造成的人身伤亡、医疗救治费用,以及合规种植的农作物、合法饲养并完成防疫的畜禽损失,均可按规定申请赔付。需注意的是,已投保政策性种养殖保险的种养殖物,或因私自进入保护区、主动挑逗投喂猎捕野生动物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后,请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政府或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报告,并同步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小时报案专线95518。如需政策咨询,可拨打县野生动物保护站24小时值守电话:18997790702。
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大家做好自身防护,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美丽的生态吉木乃!
吉木乃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