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我县关于人工增水、防雹作业的安排部署,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现向广大群众发布“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区域
我县作业点如下:吉木乃镇、托斯特乡、别斯铁热克乡、恰勒什海乡、乌拉斯特镇及萨吾尔山区一带。
二、作业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会进行火箭人影增水、防雹作业。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射装备为XR-05A型火箭发射架、火箭弹为RYI-6300型、WR-98型和HJD-82B型。
四、火箭增雨、增雪、防雹作业原理
人工增雨、增雪、防雹火箭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工具,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发射系统将火箭发射到适宜的云层中,播撒碘化银催化剂,起到增雨、增雪、防雹的作用。火箭完成催化剂播撒任务后,会由两个降落伞带着火箭残骸以小于8m/s速度落回地面。人工增雨、增雪、防雹火箭无毒、无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五、注意事项
1、群众不得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火箭作业发射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火箭弹着落点区域,作业期间不要进入作业区域。
3、若发现未爆的人影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捡拾,不要自行拆卸,请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4、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吉木乃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906-6182427,13399742873。
特此公告!
吉木乃县气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