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木乃县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工作公示
为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突出预防和化解矛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构建和谐社会,达到转作风、破难题、提能力、促发展的目标要求。现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将2012年吉木乃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有关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接访领导
张莉英 吉木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接访领导分工负责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三、领导干部接访地点
吉木乃县委群众工作部县领导坐班室(老政府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二楼)。
四、领导干部接访时间
2012年2月20日全天坐班接待来访群众。
五、信访要求
1、信访人应当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多人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吉木乃县委群众工作部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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