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于2012年启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工作,社保卡工作启动以来,阿勒泰地区6县1市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自治区人社厅规定:即首次发放不收取费用,补换卡收费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自治区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标准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87号)文件规定,按照15元/张的标准收取社保卡补换卡费用,全部足额上交当地财政专户。
因需要缴纳补换费用,参保群众在办理社保卡补换卡业务时需要往返于财政,银行和社保等多个部门,办理业务存在“多跑腿”的不便。根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人社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03号),《关于加强电子社会保障卡支持不见面服务工作通知》(人社网信函〔2020〕4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同时借鉴伊犁,塔城,博州,哈密等兄弟地州在补换卡时不收取费用的工作模式,我局建议暂不收取社保卡补换卡费用。使办事群众“一门,一窗,一号,”便能“一站式”办理社保卡补换卡业务,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联系人:阿勒特乃·阿吾巴克尔(13094001484)
吉木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